陈某是中邦驾校的“老教练”。9月3日晚上,他和朋友聚会结束后,开车到体育馆对面吃夜宵。酒足饭饱之后,陈某开着教练车回家,家就在几百米远的地方。
当他开到联盟桥时,被设卡查岗的民警拦住了。经过呼吸酒精测试,陈某的血液中酒精浓度每百毫升105毫克,远远超过醉酒驾驶每百毫升80毫克的标准,涉嫌醉酒驾驶。他称自己喝了一瓶白酒和几瓶啤酒。
目前,陈某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他的驾驶证将被注销,教练证也将“不保”,同时要承担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陈某的教练生涯也宣告结束。陈某驾驶的是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根据新修订的《刑法》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