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运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建立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公布制度的通知》(浙运〔2007〕147号)文件精神,经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确定温岭巴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2014年市级重点安全监管运输企业,请各有关单位结合下列要求做好重点安全监管工作:
一、对温岭巴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行6个月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暂停该企业新增运力、增加经营范围业务的申请。
二、温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会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对该企业发出安全管理整改督查通知书,督促该企业在整改期内认真进行整改。
三、温岭巴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整改期间要根据安全管理要求,认真梳理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各项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做好自查自纠整改工作。
四、在整改期间,温岭巴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行车责任交通事故或发生同责以上(含)行车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不超过3人、且企业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到位的,企业可在整改期限到期后向温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要求撤销市级重点安全监管企业的书面申请,由温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9月20日前,将拟同意撤销的相关材料报市运管局。
五、各县(市、区)运管机构要根据有关要求,会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自行确定县级重点安全监管企业名单,并将确定的县级重点安全监管企业名单分别报市运管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今年春运期间,我市道路运输行业行车死亡事故共发生4起,死亡5人,与去年相比,死亡事故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死亡次数和死亡人数有抬头迹象,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希全市各级道路运管机构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和事故连续多发的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
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