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运管局(所),温岭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去年,我局联合公安、高速交警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黑车”雷霆行动,严厉查处“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有效维护了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今年,根据市政府提出的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创造规范有序、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的工作目标,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活动的重要性
“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危害了乘客安全,侵害了经营者合法权益。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通知》(厅运字〔2013〕21号)文件要求,从维护市场公平、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我市道路运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二、深入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活动的专项治理行动
各单位要巩固去年打击“黑车”雷霆行动活动成果,继续按照打击“黑车”雷霆行动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报导,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治理活动。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是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黑车”、伪造运营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三是严厉查处在机场、车站、码头、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春运及高峰期和恶劣天气情况下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三、完善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活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按照“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在车站、码头、旅客集散等场所悬挂大型横幅、标语,利用广播、电台、报纸、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对打击“黑车”工作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打击“黑车”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坚持联合执法,实施综合治理。要积极主动的与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搞好协作配合,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开展联合执法,把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作为常态化措施予以深入推进。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充分利用手持执法终端、车载监控、摄像等设施设备,有效识别和及时查处“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同时加强对乘坐“黑车”危害的宣传教育,引导乘客自觉抵制乘坐“黑车”。
台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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