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临海市运管所发出了吊销浙J69099/浙J7268挂普通货车的营运证和经营许可证的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台州首例因超限运输而被吊销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该重型半挂货车核载32吨,于2011年6月2日申办,车主郑某为临海市沿江镇马头山人,今年5月至9月4日期间,该车曾先后6次因违法超限被路桥区路政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依据2011年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经营许可证;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因此,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临海市运管所对浙J69099/浙J7268挂货车作出处罚决定:吊销车辆营运证和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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