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开展一次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找出行业内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运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通过解决排查中的突出问题,完善安全隐患长效管理机制、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保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领域和重点
全省范围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站(场)。重点排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机构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三级以上客运站(场)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8月1日-8月31日):动员部署、边查边改、检查落实阶段。
1.动员部署(8月1日-7日)
各级运管机构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要让辖区内各级行业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站(场)知晓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特别是重点排查领域各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背景,熟悉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排查要点,明确大排查的工作任务。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在省排查要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排查内容,确保大排查行动取得更好的实效。
2.自我排查(8月8日-20日)
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尤其是运输企业要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全面自查。做到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细节,排查情况要逐一登记,并存档备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人,一般隐患及时整改,较大、重大隐患要限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且危险性较大的,要落实具体管控措施,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意外情况。企业的自查情况要报给属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填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隐患大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注明自查),于8月21日报省局。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自查情况,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汇总后填报《道路运输企业隐患大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注明自查),于8月21日报省局。
3.市、县级检查(8月15日-8月30日)
在自查基础上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大检查。各市级运管处(局)要对照省厅排查要点(Y1表)附件3,对辖区内县(市、区)运管所实行100%的检查;县(市、区)运管所要对照省厅排查要点(Y2-Y4表)附件3对辖区内重点排查企业实行100%的检查。各市运管处(局)要对照(Y2-Y4表)附件3,开展对重点排查企业的抽查。抽查工作要求做到行政区域的抽查面100%,且重点企业类型的抽查面100%。各级运管部门要督促重点排查部门边查边改。检查、抽查的表格需存档建册。检查、抽查情况由各市级运管部门填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隐患大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注明检查、抽查),于9月1日报省局。对活动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效果不佳、整治工作滞后的地区和有关企业,要进行重点督查并给予书面通报批评,认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省局督查(8月11日-8月31日)
省局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参加省厅组织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活动督查组对各地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必要时,省局将另行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各级行业管理机构,重点排查企业要配合做好督查工作。
(二)第二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排查情况、重新梳理整改阶段。
在8月份自查、检查、抽查、督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是强化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整改落实。各级道路运输行业机构要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重新梳理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整改、整改有困难、整改未完成、整改有遗漏的隐患进行“回头看,再检查”。要建立隐患库,实行登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挂牌督办、完成销号等管理制度。对重大、较大隐患实行重点标注,对一般隐患要整改到位,登记在册。要分门别类剖析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措施,集中开展隐患整改。严格责任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并一直跟踪到安全隐患全部消除为止。对性质严重且风险后果难以预料的隐患,要督促其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列出彻底整改时间表。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停止生产或作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是在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的背景下展开的。各级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要将这次隐患大排查作为当前道路运输行业的中心工作来抓。
为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
组 长:胡 森
副组长:楼晓寅、陈永林、方文理
成 员: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局稽安处。
同时要求各市运管部门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二)求真务实,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一定要在“真”字上下功夫。要真检查、真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情面。要全面、系统、彻底地开展检查。同时要落实责任人,明确运管机构每一位领导、每一个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各市、县的工作职责。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一层抓一层,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抓住重点,务求实效。
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特点,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跨省班线车(卧铺车)客运企业,运输爆炸类、剧毒类、强腐蚀类危货企业的排查。要有针对性地落实实施方案,细化排查要求,精心组织大排查活动。要通过大排查活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大排查活动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四)创新思路,巩固成果。
要着眼于在重新疏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链,积极探索隐患排查有效途径,不断强化安全隐患整改效果,进一步完善动态监管机制上不断创新开拓。要创新管理方式,切实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水平;要创新管理思路,在退出机制、加强对承包车辆管理等实际问题方面提出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巩固隐患大排查的工作成果。
(五)准确统计,及时报送。
要认真做好专项活动的信息报送和统计工作。一是要对道路运输行业自查、检查、抽查情况及时汇总,按工作方案的时间要求,及时报送省局。二是在二个月的专项活动期间,于每月14日、29日前要填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4),并附文字说明形成书面材料。材料中应包括大排查的基本情况、排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问题采取的措施等方面内容。三是8月30日、9月29日前报送专项整治阶段性情况总结材料。报送的表格与材料请书面形式报送的同时,以OA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联系人:董旺。电话:0571-85260206,传真: 8526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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