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热门动态
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 ...
关于公布台州市道路运输行业 ...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春 ...
行业动态
西临高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
这个汽车配件易引发多起交通 ...
阳朔发生一起事故越野车和货 ...
济宁:高速大雾两车追尾违规 ...
西汉高速任性驾驶酿事故汉中 ...
行业动态
财政部商务部公告2011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发表时间:2011-08-0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财政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2011年第28号公告,明确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合理调整了车辆使用年限,并适当提高了资金补贴标准。

  公告明确,根据补贴资金规模,继续对符合一定条件、提前报废更新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以及提前报废的重型载货汽车给予资金补贴。为体现资源节约,适当延长了补贴车辆使用年限,将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等补贴车辆的使用年限分别由7至9年、4至8年、7至9年调整为8年以上(含8年)、6年以上(含6年)、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

  为增强补贴政策的吸引力,参照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将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分别由1.5万元、1万元、5000元调增到1.8万元、1.1万元、1.8万元。

  为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发放,2011年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继续采用汽车以旧换新和财政部、商务部2009年20号公告的做法,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可按有关规定,直接到车籍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

 

第[1]页
 更多相关内容
[ 严格整治,不松懈!台州“货运实名制”动真格了 ]
[ 西临高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罐车与面包车相撞6 ]
[ 这个汽车配件易引发多起交通事故但大家却忽略了 ]
[ 阳朔发生一起事故越野车和货车相撞3人当场死亡 ]
[ 济宁:高速大雾两车追尾违规行驶酿惨剧 ]
[ 西汉高速任性驾驶酿事故汉中三车追尾一司机身亡 ]
[ 酒驾出事故还伪造现场两个货车司机后悔莫及 ]
[ 长清“2.12”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通报:3 ]
[ 梅河高速交通事故造成六死三伤:面包车追尾货车 ]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友情链接
国家安监局 浙江安监局 台州安监局 交通运输部 浙江交通 台州交通 浙江运管 台州新闻 百度地图 交通违法查询 台风路径 卫星定位

台州佑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号:浙ICP备110368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