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后,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控制在20户内
今后,生产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将越来越少,我省力争5年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控制在20户以内。同时,从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企业,必须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将被GPS监控终端全程“盯紧”。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全面加强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市场准入关口。
据悉,今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控制在25户以内,对不符合当地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并力争“十二五”期间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逐年减少,到“十二五”末期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控制在20户以内。
严禁生产企业“一证多厂”、“虚假整合,多头管理”以及将企业或生产线转包、分包;严禁从其他生产经营企业购买烟花爆竹产品后出售或加贴本企业的标示进行销售;严禁经营企业违规进货、购销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或将经营权转包、租赁;严禁倒卖、出租及以其他任何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销售经营企业如从非法窝点、渠道进货销售,在没收产品的同时,最高可处罚款5万元,直至吊销许可证,最低可处罚款1万元。从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企业,必须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于2012年底前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监控终端,实行运输全过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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